昨日,河南师范大学成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据了解,该中心是一个大学生自愿参加的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该援助中心制定了法律援助中心章程。在硬件设施方面,不仅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接待室,还配备了电脑、电话和相关的图书资料。中心的“律师志愿者”将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在校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 该校党委副书记王海旺表示,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可以为社会上一些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及在校生提供帮助。 (通讯员马福运姜宗福) | ||
|
|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报名费、代收体检费等),请应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