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劳动报
作者 | 黄嘉慧/沈立成
适逢寒暑假,各大企事业单位中的实习生身影渐多。实习生被称为“准劳动者”,他们和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能否享受与劳动者相同的待遇?他们在工作中遭遇伤害,能得到什么保护?快来看看律师为大家带来的专业解读和建议↓
实习生劳动关系如何明确?
【解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录用实习生前不妨与学校沟通,通过要求实习生提供或登记身份证明等方式对实习生的背景材料作初步调研,了解学生是否在读、在读年级以及毕业时间等,并对过程中产生的文本材料做好保存,以便作为法律纠纷的书面证据。
【实录】如果在实习协议中,写明实习生领取毕业证书后有向公司汇报的义务,并明确了未履行该义务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公司承担的义务会不会有所降低?
律师解答:
对此,必须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对于实习生的管理存在两部分责任:
一是确认劳动关系的责任,为了弄清是否应建立劳动关系及何时订劳动合同,单位对于实习生的身份都有查明义务。
二是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社保补缴等责任,这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直接挂钩。
实践中,法院会考量劳动者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此分配双方的责任承担。故,即使用人单位与实习生约定有告知义务,也不能以此免除公司的查明义务。
企业能否与实习生约定违约金?
【解析】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签订三方协议后,实习生未按约就职的,用人单位能否就此主张实习生承担违约赔偿?
实践操作中,三方协议一般由学校按照标准模板提供,当中约定有违约金条款,该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违约金一般会影响学生毕业后的自主择业权,故违约金金额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可以就未来是否入职约定违约金,但须遵循合法合理的设定原则,不宜过分虚高。
【实录】实习单位是否可以在实习生协议中与实习生约定违约金?
律师解答:
实习协议是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之间订立的民事协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双方当然可在实习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如实习单位可就实习生的保密义务约定违约金。
实习生遭受工伤,企业能否免责?
【解析】实习生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事故,实习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虽然在校学生实习,一般与实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实习单位也无法为实习生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工伤,但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实习单位无须承担责任。
基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的雇佣关系,如发生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建议有需求、有条件的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有助于降低意外伤害的赔偿风险。
此外,实习单位还应当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生产教育,进行相关工作流程、生产流程的培训并安排实习生签署确认,降低事故发生率。
【实录】如果实习生对意外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甚至是故意为之,实习生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解答:
如果实习生本人对事故成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可以适度降低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学生、用人单位与学校的三方关系下,若发生意外伤害时,学校未尽到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职责,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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