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招聘会
濮阳人才网代理招聘
代理记账
职场维权 您的位置:首页 > 职场维权 > 正文
用人单位拒绝依新规延长产假,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5-31   点击次数:1553
发送该信息到手机


 

一、相关案例

 

2015年12月,山东省某公司女职工赵某(公司未为其参保)生了二胎。赵某在休了98天产假后,公司就要求其上班。上班一个月后赵某提出,她是合法生育二胎,根据2016年1月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应增加60日奖励产假。她遂要求公司支付应休未休产假工作期间的3倍工资,并要求继续休完剩下的一个月产假。遭拒绝后,她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该案的焦点主要有三点:(1)对此类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否有管辖权?(2)赵某在休国家法定产假期间,地方性法规增加了奖励性产假,她是否可以据此延长产假?(3)她在公司要求下提前上班,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3倍工资?

 

二、观点交锋

 

1.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执法人员存在三种意见:

 

(1)一种意见认为没有管辖权。理由是《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违反该规定应该由什么部门管辖、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规定。

 

(2)另一种意见认为有管辖权。理由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延长产假属于女职工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也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畴。

 

(3)第三种意见是对公司拒绝延长产假的行为无权管辖,但是可以监察公司克扣工资或生育津贴的行为。

 

2.对赵某是否能够享受增加的60日产假,执法人员也持有两种意见:

 

(1)一种意见是不应该享受。生育二胎的赵某按照修改前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应该享受此类奖励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在赵某生产之后才修改的,法律、法规从实施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溯及力。

 

(2)另一种意见是应该享受。根据《立法法》第93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的规定,赵某有权依法延长产假。

 

3.关于赵某如有权享受60日奖励产假,在此期间工作是否应该享受3倍工资问题,也持有两种意见:

 

(1)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该享受。理由是法定休假日仅仅包括《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的全体公民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产假不是其中规定的休假日。

 

(2)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享受。《劳动法》第44条第3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没有法律排除产假不是法定节假日的规定,故产假期间工作就应该依法支付3倍工资。

 

三、观点辨析

 

笔者对此案的理解如下: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案有管辖权。因为,从执法依据来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延长产假规定与女职工保护有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女职工保护负有相关的监察职能规定,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可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

 

在产假期间遇到法规修改,职工可以享受更长产假。因为,从法规修改的意图来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权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如果法律的规定是减轻行为人的责任或增加公民的权利,具有溯及力;而且该案中新规出台时,赵某的国家法定产假仍未休完,要求延长产假也并不属于“事后找补”,应该享受。

 

在产假期间工作,不可以享受3倍工资。因为,执法部门对《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应该做扩大性解释,否则对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将法定节假日界定为11天。这正是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中的法定休假日,其中并不包括产假。

 

该案中,如果企业为赵某参保的话,她可以在休假的情况下享受相当于正常工资水平的生育津贴。因此,赵某在没有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下工作一个月,企业支付两个月工资比较公平合理。


关注濮阳人才网微信
实时跟踪简历状态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报名费、代收体检费等),请应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详情


最新相关信息
·河南省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 (7-30) ·濮阳人注意!这个假至少有5天,当年不休就“作废”啦.. (7-25)
·边看世界杯边工作,算加班吗? (7-2) ·这8种工资都不能随便扣 (5-9)
·末位淘汰、调岗、降薪,合法吗? (5-2) ·路上出车祸,哪些情形属工伤? (4-26)
·公司能否扣工资?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4-25)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4-24)
·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4-21) ·2017年劳动法婚假规定 (4-20)
·2017国家规定哺乳假几天 (4-19) ·新员工试用期六大陷阱 (4-18)
·七种假期工资怎么算 (4-17) ·辞职不批怎么办,如何维权? (4-14)
·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4-13) ·工资维权需要哪些证据 (4-12)
推荐职位
职位 薪金要求
南乐公交司机 3000-5000元
清丰春风燕语案场客 3000-5000元
保安 2000-3000元
月休6天电话销售 3000-5000元
工厂维修工 电工 5000-7000元
清丰春风燕语置业顾 7000-1万元
招牛奶专卖店店员 3000-5000元
保洁 1000-2000元
办公文员 3000-5000元
普工 3000-5000元
客服助理 3000-5000元
电话车险续保专员( 5000-7000元
办公室文员 3000-5000元
会计出纳 3000-5000元
案场置业顾问 3000-5000元
团播主持 5000-7000元
主播 7000-1万元
店员 3000-5000元
店长 5000-7000元
车间主管 1万-1.5万元
双休法休聘电话客服 3000-5000元
双休法休聘会计助理 3000-5000元
介护 1万-1.5万元
招生业务主管 5000-7000元
线上/线下营销策划 5000-7000元
活动兼职人员20名 2000-3000元
超星鲜三轮配送合伙 1万-1.5万元
视频剪辑 3000-5000元
汽车维修服务人员 3000-5000元
企管部-科研项目管 3000-5000元
汽车维修技术工 1万-1.5万元
俄语翻译 7000-1万元
预算员 5000-7000元
主任助理/会计 2000-3000元
行政文员 2000-3000元
小程序推广 3000-5000元
出纳 3000-5000元
会计 5000-7000元
养殖技工 7000-1万元
双休聘外贸业务 3000-5000元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资费标准 - 广告投放 - 意见箱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Copyright ©2004-2018 濮阳人才网PYRC.NET 版权所有 濮阳市华网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长庆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北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产业园(原运输体育馆院内)北楼三层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030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B2-20100034-14
  • 濮阳人才网官方微信平台

    濮阳人才网官方微信平台

  • 濮阳人才网手机网页版

    濮阳人才网手机网页版

  • 濮阳求职招聘APP

    濮阳求职招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