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招聘会
濮阳人才网代理招聘
代理记账
职场维权 您的位置:首页 > 职场维权 > 正文
关于“三期女员工”的相关问题汇总
发布日期:2016-5-24   点击次数:1297
发送该信息到手机

三期女职工一直是企业比较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近来婚假产假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陆续出台,这使得三期问题更为突出,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三期女员工被解雇的处理方式。


一、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 (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四、发生争议时错误的处理方式


1、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实际上等于允许用人单位以支付金钱的方式代替了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显然是于法相悖的。


2、女工没有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而只是要求赔偿,视为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不再履行。用人单位无须再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但是,可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之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退一步来说,就算劳动者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这个工资赔偿数额也是不确定的,如果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流产了呢?孕期随着流产而终止,哺乳期自然也不复存在,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五、发生争议时正确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及工资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二种方式,如果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注濮阳人才网微信
实时跟踪简历状态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报名费、代收体检费等),请应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详情


最新相关信息
·河南省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 (7-30) ·濮阳人注意!这个假至少有5天,当年不休就“作废”啦.. (7-25)
·边看世界杯边工作,算加班吗? (7-2) ·这8种工资都不能随便扣 (5-9)
·末位淘汰、调岗、降薪,合法吗? (5-2) ·路上出车祸,哪些情形属工伤? (4-26)
·公司能否扣工资?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4-25)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4-24)
·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4-21) ·2017年劳动法婚假规定 (4-20)
·2017国家规定哺乳假几天 (4-19) ·新员工试用期六大陷阱 (4-18)
·七种假期工资怎么算 (4-17) ·辞职不批怎么办,如何维权? (4-14)
·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4-13) ·工资维权需要哪些证据 (4-12)
推荐职位
职位 薪金要求
普工 5000-7000元
环境咨询工程师 5000-7000元
濮阳 经理助理 五 5000-7000元
南乐公交司机 3000-5000元
清丰春风燕语案场客 3000-5000元
保安 2000-3000元
月休6天电话销售 3000-5000元
工厂维修工 电工 5000-7000元
清丰春风燕语置业顾 7000-1万元
招牛奶专卖店店员 3000-5000元
保洁 1000-2000元
办公文员 3000-5000元
普工 3000-5000元
客服助理 3000-5000元
电话车险续保专员( 5000-7000元
办公室文员 3000-5000元
会计出纳 3000-5000元
案场置业顾问 3000-5000元
团播主持 5000-7000元
主播 7000-1万元
店员 3000-5000元
店长 5000-7000元
车间主管 1万-1.5万元
双休法休聘电话客服 3000-5000元
双休法休聘会计助理 3000-5000元
介护 1万-1.5万元
招生业务主管 5000-7000元
线上/线下营销策划 5000-7000元
活动兼职人员20名 2000-3000元
超星鲜三轮配送合伙 1万-1.5万元
视频剪辑 3000-5000元
汽车维修服务人员 3000-5000元
企管部-科研项目管 3000-5000元
汽车维修技术工 1万-1.5万元
俄语翻译 7000-1万元
预算员 5000-7000元
主任助理/会计 2000-3000元
行政文员 2000-3000元
小程序推广 3000-5000元
出纳 3000-5000元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资费标准 - 广告投放 - 意见箱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Copyright ©2004-2018 濮阳人才网PYRC.NET 版权所有 濮阳市华网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长庆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北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产业园(原运输体育馆院内)北楼三层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030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B2-20100034-14
  • 濮阳人才网官方微信平台

    濮阳人才网官方微信平台

  • 濮阳人才网手机网页版

    濮阳人才网手机网页版

  • 濮阳求职招聘APP

    濮阳求职招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