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到一家公司应聘期货交易员,公司表示当即录用,并要求他付2万元开户操作作为培训,待他付费开户后就不闻不问不予录用。
一家工具厂招用钳工,约定月工资为750元,根据计件数量支付报酬,在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工人提出加薪,但企业解释称“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计件工”。专家提醒,员工可对劳动定额标准过高的企业向劳动部门投诉。
一家公司招聘网络管理员岗位,明确表示月薪为2000元,但招聘后却与员工签订“见习协议”,每月仅支付504元的“见习补贴”。专家指出,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劳动保障部门见习基地资质,否则不得发布所谓的见习岗位。
一家公司要求应聘者支付250元购买“公司资料光盘”,背熟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录用。劳动者辛苦复习之后,却发现考试与光盘中资料毫无关系,白白花钱。
一家广告公司招聘档案文员职位,面试中要求应聘者先到某某职校付费参加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录用,但培训结束后却告知条件不符、岗位已满,不予录用。
一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欺骗上网求职者,告知“聘用你为经理助理”,月薪5000元,同时称“公司在外地,希望汇款200元至公司账号,表示应聘诚意”。求职者汇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家公司了。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报名费、代收体检费等),请应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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